镇江市土地使用税税率大全
镇江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表
镇江市区(含丹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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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等级 |
土地范围 |
税额标准 (元/平方米) |
一类 |
北府路以南,团山路以北,九华山路——南徐大道——枣林路以西,檀山路以东地区 |
16 |
二类 |
庄泉路以东、北府路以北、达信街以西、黄山西路以南地区以及双井路以东、中山东路――市政路以北、解放路以西、宋官营――大八叉巷以南地区 |
10 |
三类 |
电力路以东、运河路以北、梦溪路以西、长江路——东吴路以南地区的除二类地区以外的地区 |
8 |
四类 |
长江路——东吴路——禹山路以南,南徐大道——天桥路——丁卯桥路以北,焦山路——学府路——塔山路以西,润州路——朱方路一线以东内的除一类、二类、三类地区以外的地区 |
6 |
五类 |
市区除一类、二类、三类、四类地段范围以外的地区 |
4 |
六类 |
丹徒区茅山革命老区的上党镇、宝堰镇 |
1.5 |
丹阳市
土地等级 |
土地范围 |
税额标准 (元/平方米) |
一类 |
西至城河路,东至丹凤路,南至东门外大街,北至中山路,在此范围内的土地 |
8 |
二类 |
东起开发区齐梁路接122省道,南起122省道接西二环,西由西二环接北二环路,北由北二环路经迎宾路接丹桂路至齐梁路,在此范围之内除一等土地以外的土地 |
5 |
三类 |
开发区312国道以东、京沪高铁以西、241省道以南、312国道以北;云阳、司徒、延陵的312国道以东、京杭运河—丹金溧漕河以西、沪宁高速以南、312国道以北片区除一、二等以外的土地 |
4 |
四类 |
开发区312国道以西、京沪高铁以东、241省道以北、312国道以南、241省道以东;司徒、延陵的312国道以西、京杭运河—丹金溧漕河以东、沪宁高速以北、312国道以北片区除五类土地 |
3 |
五类 |
沪宁高速以南、240省道司徒段以西、122省道以南;312国道麦溪段以西、241省道以西 |
0.9 |
以上涉及路段的,均包括路段两侧厂房及其他经营用房,同一土地涉及两个土地等级地段,依次以土地使用证登记的地址、纳税人工商登记注册地址以及其他合理方式区分。
句容市
土地等级 |
土地范围 |
税额标准 (元/平方米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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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类 |
市区崇明街道区域范围(西起洪武路-向北转文昌中路-向南转东昌中路-沿句容河西岸(河滨西路)-宁杭路向南-二圣路-华阳南路延伸段-河滨北路-洪武路) |
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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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类 |
西起石狮路-转122省道-转弘景路-转原104国道至洪武路-向西转通宁路-石狮路 |
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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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类 |
华阳街道、开发区管委会(黄梅街道)除一、二等土地范围以外的区域,郭庄镇、宝华镇、茅山风景区管委会、赤山湖管委会 |
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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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类 |
其他农村建制镇 |
0.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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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中市
土地等级 |
土地范围 |
税额标准 (元/平方米) |
一类 |
三茅街道西至中电大道、东至环城东路、南至迎宾大道、北至环城北路和宜禾路范围内 |
8 |
二类 |
三茅街道一类土地之外,经开区范围内 |
5.5 |
三类 |
新坝镇、油坊镇、八桥镇、西来桥镇范围内 |
3.5 |
四类 |
环岛江堤公路外围滩涂改造用地 |
0.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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