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撤销山东至永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执业许可的公告
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撤销山东至永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执业许可的公告
鲁财会〔2023〕57号
根据《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撤销山东至永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执业许可的决定》(鲁财会〔2023〕53号),我厅于2023年9月28日依法撤销了山东至永会计师事务所(普通合伙)的执业许可(执业证书编号:37090020)。
根据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7号)第七条规定,未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,不得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,不得从事《注册会计师法》第十四条规定的业务。
特此公告。
山东省财政厅
2023年10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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